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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调查|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保障调研:多地出台专项条例 知识产权保护与数据安全成关键壁垒

来源:法眼中国 发布时间:2026-03-18 点击:755 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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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法治民生调查网·法眼中国专栏发布

发布时间:2026年03月18日

调查核心:为贯彻落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国家战略,全国多地近期密集出台专项地方性法规(如《广东省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条例》《上海市新质生产力保障条例》)。本报记者深入长三角、珠三角及中西部重点产业园区,就法治保障环境展开深度调查。

 

调查焦点:创新驱动与法治护航如何同频共振

 

1. 知识产权保护:从“确权”到“维权”的提速需求

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。调查发现,高新技术企业面临专利申请周期长、侵权维权成本高的困境。部分中小企业因缺乏资金和专业团队,面对专利侵权往往“忍气吞声”,导致创新积极性受挫。同时,“反向抄袭”现象频发,核心技术成果保护力度亟待加强。

2. 数据要素流通:“数据可用不可见”尚需制度突破

数据是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生产要素。但调查显示,当前跨部门、跨行业的数据共享机制仍不完善,存在**“数据孤岛”和“数据安全与流通矛盾”**。各地条例虽鼓励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,但在数据确权、数据交易、数据安全的法律边界上,仍缺乏统一的全国性细化标准,导致地方实践存在差异。

3. 人才与要素保障:法治如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

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高端人才。多地条例明确提出完善人才激励机制,但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、人才流动竞业限制等具体执行层面,仍存在法律规定模糊、仲裁执行难的问题,影响人才自由流动与创新活力释放。

 

法治对策:专家建议与立法方向

 

法学界专家认为,发展新质生产力,必须坚持“法治先行”。

建议方向:

 

- 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,实现专利快速授权、快速确权、快速维权。

- 加快建立数据要素登记、评估、交易、监管全链条法律制度,明确数据权属与安全责任。

- 完善容错纠错机制,为科技创新人员划定法律红线,鼓励大胆探索,消除创新顾虑。

 

法眼中国点评

 

法治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“稳定器”和“催化剂”。各地专项条例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以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正在加快。未来的治理,需要在保障数据安全、维护知识产权、激发人才活力等方面持续完善制度供给,为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扫清法治障碍,确保其行稳致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