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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宣传|裁判文书释法:遛狗不牵绳致人损害,犬主依法全额赔偿

来源:法眼中国 发布时间:2026-03-06 点击:673 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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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裁判文书网(2025)苏02民终6789号案例显示:犬主王某遛犬未牵绳,犬只扑撞致老人摔倒骨折。法院审理认为,王某违反文明养犬管理规定,未对危险行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,存在重大过错,判决承担医疗费、护理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全部损失。生效裁判明确:饲养动物应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,采取安全约束措施;因未牵绳、未接种疫苗、未佩戴犬牌等造成他人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犬主依法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;情节恶劣或引发严重后果的,还将面临行政处罚。普法提醒:文明养犬既是道德要求,更是法定义务,牵好“文明绳”、守住“法律线”,共同维护邻里安全与公共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