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體版 手机版
网站支持IPv6

法治宣传|借“免费停车”之名行盗窃之实 典型案例普法教你识破新型诈骗

来源:法眼中国 发布时间:2026-03-19 点击:951 次

gh.png

普法工作贵在以案释法、以法明理。2026年以来,全国多地公安机关破获多起借“免费停车”“便民服务”之名实施盗窃的新型诈骗案件,此类案件隐蔽性强、群众受骗率高,已成为民生领域重点整治对象。北京法治民生调查网结合3起真实典型案例,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条文,开展专项普法,帮助群众切实提高防范意识,守好自身财产安全底线。

 

案例一:免费停车“调包计” 车主财物一夜失窃

 

案情回顾:2026年1月,北京朝阳区车主李先生将车辆停在某商场门口标注“免费临时停车,专人看管”的区域,前往商场购物约1小时。返回后发现车辆副驾驶玻璃被砸破,车内手提包被盗,包内装有现金3000元、价值8000元的手机及身份证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。案发后,公安机关通过监控视频与现场勘查锁定嫌疑人,经查实,所谓“免费停车”实为犯罪团伙设下的陷阱——嫌疑人伪装成停车场工作人员,以“免费服务”为诱饵,趁车主离开后砸破车窗盗窃财物,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。

法律定性: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本案中,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,属于“数额巨大”范畴,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。

普法提示:遇到标注“免费停车”“专人看管”等字样的区域,务必核实是否为正规经营单位,切勿轻信陌生人员的“热情服务”;离开车辆前,务必检查车窗是否锁闭,车内不存放现金、手机、首饰等贵重物品,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。

 

案例二:社区“便民服务”藏猫腻 老人养老钱被骗

 

案情回顾:2026年2月,天津某社区多名老人向派出所报案,称参与社区所谓“免费健康体检”“养老理财讲座”后,陆续向对方转账共计20余万元。经查,犯罪团伙伪装成社区工作人员与医疗专家,以“免费赠送体检套餐”“高收益养老理财”为诱饵,通过夸大产品功效、隐瞒风险条款等方式,诱导老人签订虚假理财协议,骗取养老资金。公安机关收网后查明,该团伙共作案30余起,涉案金额超120万元。

法律定性:犯罪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同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,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,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,不得以窃取、骗取、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。

普法提示:老年人参与社区各类“免费活动”“理财讲座”时,务必核实举办方资质,要求出示营业执照、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;切勿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,遇到“高收益、零风险”理财承诺,及时联系子女或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,切勿独自决策。

 

案例三:扫码领礼品“套信息” 个人信息遭泄露

 

案情回顾:2026年3月,上海市民王女士在小区门口参与“扫码关注公众号,免费领取洗衣液”活动,按要求填写了姓名、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及手机号等信息。一周后,王女士发现银行卡被盗刷5000元,同时收到多笔陌生贷款申请验证码。公安机关调查后确认,该活动实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诈骗手段,嫌疑人通过扫码收集信息,转卖给信息中介,最终被用于电信诈骗与盗刷犯罪,涉案信息达1万余条。

法律定性:嫌疑人非法获取、出售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,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明确规定,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,应当具有明确、合理的目的,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,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,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。

普法提示:面对街头“扫码领礼品”“免费抽奖”等活动,切勿随意填写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、手机号等敏感信息;确需扫码的,优先核实活动主办方身份,关闭微信、APP的“自动填充信息”功能,保护好个人隐私安全,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遭遇财产损失,立即拨打110报警,并联系银行冻结账户。

 

普法总结:筑牢防线,守护民生安全

 

从“免费停车”盗窃到“养老理财”诈骗,再到“扫码领礼品”信息泄露,此类新型诈骗案件的共性在于利用群众贪小便宜、放松警惕的心理,通过虚构场景、虚假承诺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。

法律面前无小事,民生安全无小事。每一位公民都应牢记:

 

1. 不贪小利,天上不会掉馅饼,凡是“免费”“高收益”“无风险”的承诺,务必提高警惕;

2. 谨访信息,不随意向陌生人泄露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、验证码等个人敏感信息;

3. 依法维权,遭遇诈骗、盗窃、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,第一时间保留证据,拨打110报警或联系12348法律援助热线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 

普法宣传的核心在于深入人心、学以致用。唯有让群众真正从案例中读懂法律、学会防范,才能构建起全民参与的安全防护网,让法治光芒照亮民生之路,让各类违法犯罪无处遁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