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6年3月22日,国务院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全面落地执行,各级司法行政、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同步启动专项监督行动,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乱象开展严格督查,以法治刚性规范执法行为,筑牢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防线。
本次条例实施明确划定执法红线,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中的乱罚款、乱扣车、一刀切执法、选择性执法、违规设置检查卡点等突出问题,严禁地方以“土政策”替代国家法律法规,对超越权限、违反程序、滥用裁量权等执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追责。条例同时细化监督流程,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,明确执法过错认定与责任追究机制,让行政执法全程置于法治监督之下。
针对民生关注度高的交通管理、市场经营、非机动车管理等领域,各地监督部门开展现场巡查与案卷核查,对违规执法行为当场责令整改,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通过强化层级监督、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协同发力,推动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切实维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。
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的全面实施,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,通过制度化、常态化监督约束行政执法权,从源头防范执法扰民、执法侵权问题,让执法行为更规范、群众权益更有保障,营造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与社会治理环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