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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聚焦|两高发布惩治网络暴力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3月20日起施行

来源:法眼中国 发布时间:2026-03-19 点击:987 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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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北京法治民生调查网

栏目:法眼中国专栏

发布时间:2026年03月19日

 

2026年3月18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网络暴力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该司法解释自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,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犯罪、保护公民人格权益提供明确司法依据。

 

司法解释明确网络暴力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,将造谣诽谤、人肉搜索、网络围攻、恶意P图侮辱等典型网暴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畴,区分不同情节分别适用诽谤罪、侮辱罪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、寻衅滋事罪等罪名。针对组织水军、团伙实施网暴、网暴致人自杀自残等严重情形,明确依法从重处罚,形成强力司法震慑。

 

为解决网暴案件取证难、维权难问题,司法解释强化平台责任,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信息留存、证据固定、协助调查义务,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责任。同时完善自诉转公诉机制,对于危害社会秩序、国家利益的重大网暴案件,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,破解公民个人维权困境。

 

当前,网络暴力已成为危害网络生态、侵害公民权益的突出问题,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,填补了司法适用的空白,实现对网暴行为的全链条惩治。司法机关将以该解释为依据,依法办理各类网络暴力刑事案件,同时协同网信、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,推动形成依法管网、依法治网、依法护网的良好生态,切实维护公民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,营造清朗网络空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