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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聚焦 | 两高发布环境犯罪新规 严惩环保数据造假 筑牢生态法治防线

来源:法眼中国 发布时间:2026-03-27 点击:875 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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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3月27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《关于修改〈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的决定》,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法律适用标准,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,新规将于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。

 

本次修改重点针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、非法排污等突出问题,扩大犯罪主体范围,明确单位与个人均需承担刑事责任。新规新增总磷、总氮、颗粒物、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类型,删除“重点排污单位”限定,与生态环境法典保持一致,实现执法司法标准统一。

 

针对环境中介机构造假问题,司法解释明确,承担环境监测、机动车排放检验、土壤污染调查等职责的人员,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,违法所得达到十万元以上的,依法认定为情节严重,从严追究刑事责任,从源头遏制环保数据造假行为。

 

近年来,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呈现隐蔽化、专业化特点,部分企业通过篡改监测数据、干扰监测设施等方式逃避监管,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与公众健康。此次两高修订司法解释,坚持最严格制度、最严密法治,强化刑事震慑,推动生态环境修复,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。

 

新规实施后,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非法排污、数据造假、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犯罪行为,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,形成全链条打击格局。以法治守护绿水青山,保障生态安全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