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體版 手机版
网站支持IPv6

法治动态|央视曝光特大线上兼职诈骗案 1.6万余人受骗3755万元 主犯获刑13年

来源:法眼中国 发布时间:2026-04-13 点击:792 次

red.png

近年来,以“线上兼职”“足不出户赚钱”为幌子的网络诈骗持续高发,不少群众因急于增加收入落入陷阱。近日,央视曝光一起特大网络兼职诈骗案件,犯罪团伙以流水线式分工、层层诱导的方式实施诈骗,先后导致超过1.6万人受骗,涉案总金额高达3755万元。经法院审理,主犯陈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其余12名团伙成员同步获刑。

 

fazw_20260413113454.jpg


据调查披露,该犯罪团伙长期在网络平台发布“轻松兼职、日入300元”等诱人信息,专门瞄准有兼职需求的学生、宝妈、自由职业者等群体。为降低受害者警惕,团伙采取分级诱导、步步设套的作案模式:前期以9.8元低价培训费吸引受害人入局,待对方放松警惕后,再以开通运营账号、配置流量优惠券、提升账号权限等名义,陆续索要996元至4000余元不等的高额费用。

 

为增强欺骗性,团伙成员大量使用修图软件伪造后台收益截图、虚假到账记录,刻意伪造企业资质文件与合作合同,营造“正规平台、稳定收益”的假象。在组织运作上,该团伙呈现明显企业化、流水线化特征,内部设立售前、客服、售后等多个岗位,租赁固定办公场地伪装成正规公司,通过系统化话术持续诱导受害人追加投入,直至受害人察觉异常后迅速失联。

 

司法机关审理查明,该团伙所谓的兼职平台并无真实运营能力,所谓流量扶持、收益返现均为虚构,其签订的服务合同虽标注“可退款”等条款,本质上属于掩盖诈骗目的的虚假意思表示,不具备合法履约基础。法院最终认定,陈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已构成诈骗罪。结合犯罪情节、涉案规模及社会危害程度,依法判处主犯陈某有期徒刑十三年,12名从犯根据各自地位、作用分别判处相应刑罚,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。

 

此类案件警示广大群众,网络兼职陷阱多,凡是以“低门槛、高回报、先交费”为特征的兼职信息,均存在极高诈骗风险。面对各类线上赚钱项目,务必提高警惕,不轻信虚假收益截图,不随意转账缴费,发现可疑情况及时留存证据并报警求助。

 

法治社会坚决打击网络诈骗犯罪,司法机关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诈骗乱象,依法严惩团伙化、产业化犯罪,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,维护清朗网络空间。


北京法治民生调查网是专注法治动态、民生热点、社会调查的权威资讯平台,深耕法眼中国等核心栏目,坚持客观真实、深度解读,为公众提供合规、有价值的法治与民生资讯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