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北京法治民生调查网讯(法眼中国专栏) 近日,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《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明确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,重点强化公共场所控烟与未成年人保护,筑牢公共健康屏障 。

此次修订是该条例实施20余年来的首次全面大修,由原26条扩充至6章34条,将电子烟、茶烟、花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纳入全链条监管,填补此前监管空白。《条例》第四条明确规定:全社会应当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;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;禁止中小学生吸烟,从立法层面压实控烟责任、细化禁烟场景。
新规实施后,四川全省公共交通工具(含公交、地铁、长途客车等)、公共场所(含商场、医院、学校、政务大厅等)将全面落实禁烟要求,同时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及诱导未成年人吸烟,全方位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。此外,《条例》同步强化物流寄递、网络销售等环节监管,严打非法生产、销售、运输烟草制品行为,规范市场秩序 。
四川省相关部门表示,将通过普法宣传、专项巡查、联合执法等方式推动新规落地,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控烟规定,共同营造无烟、健康的公共环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