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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生经济 | 证监会短线交易监管新规今起施行 筑牢资本市场公平防线

来源:法眼中国 发布时间:2026-04-07 点击:970 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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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报讯) 2026年4月7日,中国证监会制定的《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》正式施行 。新规旨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持股5%以上大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交易行为,严防内部人员利用信息优势进行短线交易牟利,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公平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
 

一、监管边界更清晰,覆盖范围更全面

 

新规共十二条,在《证券法》基础上细化了监管标准 :

 

- 明确适用主体:不仅包括买入、卖出时均具备大股东、董监高身份者,也覆盖买入时无相关身份、但卖出时取得身份的主体 。

- 扩大监管券种:将存托凭证、可转债、可交债等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纳入监管,堵塞监管漏洞 。

- 统一计算标准:交易时点以证券过户登记日为准;大股东持股比例按境内外股份合并计算,防止通过分仓、跨境拆分持股规避监管 。

 

二、13类情形获豁免,监管更精准有温度

 

新规明确13种豁免情形,兼顾监管严肃性与市场灵活性 :

 

- 业务机制类:如优先股转股、ETF申赎、股权激励行权、做市交易等 。

- 非交易变动类:如司法强制执行、继承、捐赠、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等 。

- 合规处置类:如应对欺诈发行的责令回购等 。

 

特别强调:若相关行为涉及利用内幕信息等谋取非法利益,一律不予豁免 。

 

三、便利中长期资金,吸引机构投资者入市

 

针对公募基金、社保基金、养老金、保险资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:

 

- 允许按产品或组合单独计算持股,避免因合并计算触发短线限制 。

- 此举旨在降低合规成本,鼓励中长期资金入市,促进资本市场稳定与对外开放 。

 

四、违规后果明确,维护市场公平秩序

 

对于违反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:

 

- 违规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。

- 证监会可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。

- 主动报告、及时上缴收益者,可依法从轻、减轻或不予处罚 。

 

此次新规的落地,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。通过明确规则、划清红线、精准监管,有效遏制利益输送,为所有投资者营造更加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场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