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来源:北京法治民生调查网 法眼中国专栏
时间:2026年04月20日
2026年4月6日,湖南郴州消费者周先生在西站附近“好想来”零食店购买一瓶小洋人妙恋饮料,饮用后发现口感偏酸,查看包装确认已过期5天(生产日期2025年8月1日,保质期8个月) 。周先生返回店铺维权,商家竟转发白岩松相关视频,辩称“刚过保质期不代表不能吃”,拒绝按《食品安全法》赔偿 。

周先生留存购物小票、过期饮料实物及沟通记录,向12315平台投诉。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认定,商家销售过期食品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,且辩解理由无法律依据 。依据法律规定,销售过期食品需承担退一赔十责任,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付 。经调解,商家最终退还货款并支付1000元赔偿金,同时被责令下架整改、加强临期食品管理。
消费提示:食品一旦过保质期,严禁销售。消费者遇此类情况,务必保留购物凭证、实物包装、聊天记录,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依法主张退一赔十,最低可获1000元赔偿 。
